2019年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首次提出“建立药物警戒制度”;2021年12月1日《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》(GVP)正式施行,同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了《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。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,既预示着各级药监部门将加大对药物警戒的监管和检查力度,也预示着药物警戒工作进入了更高标准、更严要求的阶段。
为了更好地贯彻法律法规、普及药物警戒基础知识、开展药物警戒活动,公司组织开展了“全员药物警戒培训”。此次培训采用全新的线上培训方式,新颖的形式获得了一致认可。此次培训参与率高,很好地将药物警戒基础知识和药物警戒意识进行了整体宣贯。
药物警戒工作需要每一个人的重视与参与,保障公众用药安全,西藏药业一直在行动!